(一)凡有科技成果评价需求的单位和个人,请联系广东省电子学会,省电子学会将安排工作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及了解拟评价项目基本情况。
(二)在双方商议一致后,签署评价委托书,广东省电子学会派专人协助并按实际情况提供申报文件的撰写辅导。
附:1.《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撰写指南,2.科技成果评价研制工作报告编写指南。
(三)委托单位填写广东省电子学会《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一式一份,单位盖章),附上相关材料报送广东省电子学会。
(四)申报材料经初审符合评价要求后,广东省电子学会向申请评价单位发出评价受理通知,并通知申请评价单位按要求准备会议材料和相关事项。
(五)广东省电子学会根据拟评价成果的技术领域,遴选相关专家组成评价委员会,商定评价会议时间等事项。
(六)召开评价会,形成专家评价意见。
(七)科技成果评价意见形成后,由广东省电子学会签发《科技成果评价证书》。
广东省电子学会联系人: 彭老师、邝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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