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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发布时间:2016/12/26 22:45:13      发布者:管理员      来自:本站      分享到:

        依据《广东省电子技术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规定,在现工作期间,必须具备下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之一:

    ①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了一项以上电子行业的主要产品的设计、制造或工作设计、技术服务工作;   

    ②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了两项以上单项研制课题;

    ③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责过三项以上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项目;

    ④在电子产品和设备的研究、设计、生产、安装、使用维修、改造工作中,独立解决过两项以上较复杂的技术同题;

    ⑤作为企业的技术管理骨干,曾总结生产、技术、管理每个环节工作的经验,编写、修改、完善本部门或分管范围内的多项重要技术管理规章制度,并得到实际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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